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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3 10:12 作者: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强校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单 位: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的相关精神,深入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形成“高起点、重创新、厚基础、强能力、求卓越”的研究生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创新强校工程”的相关部署,实施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5年可申报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6类:
(一) 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 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四) 研究生示范课程及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五)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六) 其他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需列入学校2015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
2.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所需经费由学校“创新强校工程”经费统筹安排。申报人在申报时,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提出推荐申报项目的具体经费安排;项目一经认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资助经费额度。
3.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组织实施,项目认定及实施情况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的考核因素,按照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划拨各项目的实施经费。
4.各申报人(单位)应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对于各项学术交流活动要严把思想关,严防国(境)外敌对势力进行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5.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具体要求
1.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2~3项,资助强度10~15万元/项):
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问题、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15项左右):
分为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和面上项目(资助1万元)。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所有研究项目都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3.研究生示范课程及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5~6项,资助强度4~8万元/项):
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4.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5~6项,5万元/项左右):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执行相应计划和制度,并负责研究生在“示范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5.其他项目(根据申报内容确定立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有关意见和方案要求而开展的其他类型项目,如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协同育人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库建设等。要求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能较好理解和把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先进理念和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等。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人(单位)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申报材料,学校将有步骤、有侧重地在限额范围内择优遴选各类项目。
已申报“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将与本次教育改革类项目一并评审立项,不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人须按申报类别填写《研究生教育创新计项目申请书》(附件1-5,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申报书一并用U盘拷贝上交),于2015年07月13日16:00前交至行政楼317,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姚远
联系电话:39322171
附件:
1.
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2.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4.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
5.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书
[文章分类:校内通知 事务通知]
[所属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5/7/2 16: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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