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工大规字〔2017〕30号)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学院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对2018年度自动化学院科研用房信息进行审核。有超定额科研实验室面积的科研团队/教师,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学校财务处缴纳2018年度实验用房资源使用费,缴费通知由学院统一下发,请各单位落实好缴费工作,感谢各位老师对学校、学院工作的支持。学校文件见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动态管理办法(修订稿)”。
学校规定的各层次教师人员及研究生定额面积(m2)
职称(研究生级别) |
高层次人才 |
正高 |
副高 |
中级(博士后) |
初级 |
博士生 |
二、三年级硕士生 |
定额面积(m2) |
18 |
12 |
8 |
6 |
4 |
4 |
3 |
说明:高层次人才指学院的“百人”、“青百”人数
广东工业大学自动化学院
2020年05月28日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动态管理办法(修订稿)